互联网信息中心提醒域名持有者尽快履行网站备案手续的公告

发布日期:2009-12-29 17:39:52文章来源:

  2009年12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我中心将积极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专项行动的第二阶段中,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我中心提醒域名持有者,如果网站尚未申请备案或未完成备案的,请尽快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或履行网站备案手续,以免对网站的正常互联网应用或业务造成影响。

  如对网站备案手续或流程有疑问的,请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系统网站:www.miibeian.gov.cn,或者拨打*咨询电话:010-95169001。

  公告原文:http://cnnic.net.cn/html/Dir/2009/12/24/5756.htm